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基本情况
前期,公司就与四川科为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为奇”)之间的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审理,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公司、四川科为奇、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纳兴”)三方认可上述判决,并就前述合同纠纷达成了和解。上述诉讼情况详见临2021-046《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临2021-05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临2021-06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临2021-06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为履行《和解协议》中的1.85亿元债务,四川科为奇将其持有的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际信托”)设立的“北京信托合利稳健资本【1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以抵债方式无偿转让给我公司,该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投资了票面价值1.85亿元的21纳兴01公司债,该债券符合《和解协议》的相关条件。剩余债务已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四川科为奇、四川纳兴已按照《和解协议》向我公司履行了全部债务,我公司将解除原诉讼相关保全措施。
三、信托计划概述
四川科为奇已将信托计划项下的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我公司,由北京国际信托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及委托人代表的投资建议集合运用信托资金。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合利稳健资本【1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类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信托计划的相关主体:
(1)委托人与受益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委托人代表: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4、信托计划期限:30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信托计划单位认购/申购价格:信托单位面值为1元/份,认购价格为1元/份。
6、信托计划份额:185,462,146份。
7、担保情况:无。
(二)信托计划投资情况
该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投资了票面价值1.85亿元的21纳兴01公司债(债券代码:197999),票据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7.5%,本期债券无担保,按年付息。
四川纳兴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总额731,219.36万元,2020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18,015.81万元;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总额734,446.16万元,2021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3,226.80万元。
2021年度中证鹏元资信对四川纳兴主体信用评级的结果为AA,评级展望稳定。截至本公告日,四川纳兴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还本付息,未发生违约现象。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就前述合同纠纷对应债权全额计提了信用损失准备。公司受让信托计划项下的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全部权利、义务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对公司的具体财务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