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53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国债、低风险债券、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6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和”)发出的告知函,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鹏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53产品,购买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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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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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三)上海鹏和本次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上海鹏和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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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鹏和货币资金428,725,140.32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5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66%。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鹏和资产负债率为69.74%。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为上海鹏和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较高。随着公司大宗商品业务的深入开展,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贸易平台之一,在日常业务中产生大量的贸易往来款及流动资金;上海鹏和本次购买理财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利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上海鹏和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国债、低风险债券、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6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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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