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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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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02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在公司总部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现有9名成员,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龙炼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03)。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0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03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过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7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6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13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89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9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17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0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亚太集团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019年至2021年)3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阎纪华,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企业IPO申报,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本次作为该项目合伙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武宜洛,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具有多年从事证券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本次作为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期签字会计师:熊晖,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具有多年从事证券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本次作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签字会计师。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情况: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亚太集团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收费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事务所人员在审计期间所发生的有关交通、食宿等费用公司予以实报实销。与2020年度相比,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期相比无变化,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相比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该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4年,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已经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过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中审众环对变更事项无异议。由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等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亚太集团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95 900919    证券简称:*ST绿庭 *ST绿庭B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信息、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进入会场的人员须全程做好防护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555号绿洲大厦B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8日

  至2022年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2年2月7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联系方法。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7日9:00--- 16: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 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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