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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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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0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721,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58%)的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糖酒”)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今日收到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告知函》,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9月25日发布减持计划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确认,国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721,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5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

  3、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持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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