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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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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0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

  ●被担保人:符合户用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正泰安能本次担保事宜由指定的合作经销商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由上述两家贷款行为符合户用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贷款,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0亿元及5亿元。贷款专项用于支付借款人向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或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指定的合作经销商购买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货款,并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作为主要还款来源。正泰安能以实际发生的贷款余额为限为借款人提供本息全程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上述借款人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该业务的最后一笔贷款结清后终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合作协议项下的符合户用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正泰安能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保证了贷款的相对安全性;借款人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相对稳定可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由贷款行为借款人提供贷款,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20亿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提供贷款额度为5亿元。贷款专项用于支付借款人向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或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指定的合作经销商购买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货款,正泰安能以实际发生的贷款余额为限为借款人提供本息全程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担保期限自该业务发生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结清后终止。

  正泰安能本次担保事宜由指定的合作经销商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正泰安能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保证了贷款的相对安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64,332.3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6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162,661.9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4%,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本息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户用光伏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供应链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壹拾壹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至臻贷借款业务、其他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叁年。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2月14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4日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

  至2022年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21年10月30日及2022年1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会议地点或邮件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9:00至11:30,13:00至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9楼证券部。

  (五)联系方式:0577-62877777-709353/709359,邮箱:chintzqb@chint.com。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

  (二)请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邮件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0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Chint Solar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正泰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香港”)、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开发”)、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折合人民币约275,77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正泰香港与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作为代理行的银团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本金为1亿美元及1.26亿欧元,合计折合人民币约153,772万元;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开发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授信业务协议,金额分别为50,000万元人民币及10,0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授信业务协议,金额分别为42,000万元人民币及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三家公司的借款及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折合人民币约275,772万元。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10、临2021-016、临2021-025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1:Chint Solar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正泰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9万美元

  注册地址:FLAT/RM 401,4/FWANCHAI CENTRAL BUILDING, 89 LOCKHART ROAD,WAN CHAI,HK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包括电池、组件、系统)的销售。

  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54,726.05万元,总负债213,277.9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40,638.4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2,568.3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34,574.99万元,净利润1,013.8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25,790.04万元,总负债281,233.6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39,462.4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1,688.95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341,482.94万元,净利润3,108.32万元。

  担保对象 2: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8,508.10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B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593,343.49万元,总负债3,137,722.3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146,014.2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32,897.2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425,216.1万元,净利润117,954.9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536,801.64万元,总负债3,044,709.6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311,951.2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27,025.09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026,254.54万元,净利润72,963.80万元。

  担保对象 3: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8,355.633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生产:多晶硅光伏电池、单晶硅光伏电池、晶体硅光伏组件;研究: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销售自产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073,562.64万元,总负债1,548,283.4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90,744.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48,228.6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114,712.68万元,净利润41,218.08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936,823.30万元,总负债1,449,932.2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18,009.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6,723.60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716,618.64万元,净利润-1,255.8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正泰香港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渣打银行(作为代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53,772万元

  4、期限:自签订保证协议之日起至签订保证协议之日后满60个月

  5、担保业务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公司为新能源开发及太阳能科技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122,000万元

  4、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业务范围:授信业务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64,332.3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6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162,661.9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4%,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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