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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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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507,765,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072%。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504,119,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411%。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3,645,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1%。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杨明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65,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6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陈宓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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