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用地需要,同时解决锦州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滨海新区管委会”)欠付公司款项问题,经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公开竞价,以人民币4,905.45万元竞得锦州滨海新区化工产业园A区内编号为开202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已缴纳首期土地出让款2,944万元,并收到滨海新区管委会首期偿还的欠款2,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临2021-054)。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近日,公司向滨海新区管委会缴纳土地出让金尾款1,961.45万元,并于2022年1月19日收到滨海新区管委会偿还的欠款1,902.8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滨海新区管委会偿还的欠款4,702.84万元。
三、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引进新项目、拓展港内仓储物流项目等储备土地资源,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此次收到滨海新区管委会偿还的1,902.84万元欠款,公司将转回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欠款收回将预计增加2022年利润总额1,138.04万元,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交易事项仍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