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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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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事项已经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总额为9.78亿元,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上述补偿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收益造成重大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应流股份关于子公司签署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优化县城区功能布局,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加快省级战新基地建设,促进城区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应流股份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业”)、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航源”)、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嘉远”)决定根据霍山县“退城进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愿搬迁位于霍山县衡山镇淠河西路96号的工厂,并签署《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其中涉及:

  (一)应流铸造土地使用权(248,785.4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186,321.66平方米)、设备及其他资产等。补偿金额为人民币柒亿叁仟玖佰壹拾伍万零玖佰元(¥73,915.09万元);

  (二)应流铸业土地使用权(42,456.68平方米)、房屋建筑物(42,819.65平方米)、设备及其他资产等。补偿金额为人民币柒仟伍佰肆拾万肆仟肆佰元(¥7,540.44万元);

  (三)应流航源设备及其他资产等。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壹佰肆拾柒万陆仟元(¥5,147.60万元);

  (四)应流嘉远土地使用权(70,42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32,674.02平方米)、设备及其他资产等。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贰佰叁拾万肆仟陆佰元(¥11,230.46万元)。

  二、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应流铸造

  1、甲方:霍山县人民政府   乙方:应流铸造

  2、收储资产位于衡山镇淠河西路96号,包括248,785.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86,321.66平方米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其他资产;

  3、双方一直认可本协议约定的收储资产总价款为人民币73,915.09万元;

  4、甲方同意乙方老厂区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搬迁完毕,乙方保证甲方所收储的土地、地面资产均无抵押且与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相符;

  5、甲方负责筹集上述拆迁补偿资金,根据乙方资产移交进度,由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甲方负责协调霍山经济开发区为乙方提供“退城进园”项目工业用地;

  7、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同意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应流铸业

  1、甲方:霍山县人民政府   乙方:应流铸业

  2、收储资产位于衡山镇淠河西路96号,包括42,456.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42,819.65平方米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其他资产;

  3、双方一直认可本协议约定的收储资产总价款为人民币7,540.44万元;

  4、甲方同意乙方老厂区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搬迁完毕,乙方保证甲方所收储的土地、地面资产均无抵押且与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相符;

  5、甲方负责筹集上述拆迁补偿资金,根据乙方资产移交进度,由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甲方负责协调霍山经济开发区为乙方提供“退城进园”项目工业用地;

  7、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同意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应流航源

  1、甲方:霍山县人民政府   乙方:应流航源

  2、收储资产位于衡山镇淠河西路96号,包括设备及其他资产;

  3、双方一直认可本协议约定的收储资产总价款为人民币5147.60万元;

  4、甲方同意乙方老厂区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搬迁完毕,乙方保证甲方所收储的土地、地面资产均无抵押且与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相符;

  5、甲方负责筹集上述拆迁补偿资金,根据乙方资产移交进度,由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甲方负责协调霍山经济开发区为乙方提供“退城进园”项目工业用地;

  7、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同意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四)应流嘉远

  1、甲方:霍山县人民政府   乙方:应流嘉远

  2、收储资产位于衡山镇淠河西路96号,包括70,4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32,674.0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其他资产;

  3、双方一直认可本协议约定的收储资产总价款为人民币11,230.46万元;

  4、甲方同意乙方老厂区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搬迁完毕,乙方保证甲方所收储的土地、地面资产均无抵押且与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相符;

  5、甲方负责筹集上述拆迁补偿资金,根据乙方资产移交进度,由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甲方负责协调霍山经济开发区为乙方提供“退城进园”项目工业用地;

  7、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同意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储的厂房土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和建筑物为生产经营场所,公司已经妥善安排相关产能转移事项,本次搬迁事项能促进企业集约化生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相关《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次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总额为9.78亿元,款项将分批到账,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上述补偿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收益造成重大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土地收储将产生税收,目前尚未经有关税务机关的最后核定。公司需要根据上述土地具体的实施收储情况以及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收取的时间,来核定相应会计年度的净利润金额。

  (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土地收储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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