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
继续支持鼓励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积极股东
在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彭华岗介绍,去年央企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混改的项目超过890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3800亿元。央企在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开展合资合作的同时,也从加强产业链合作、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出发,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对民营企业的参股投资。目前,央企对外参股企业超过6000户。
对于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彭华岗表示:“这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来的一项改革措施,属于鼓励倡导,而不是必选。”去年大体上有13户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开展了这项改革,总体上效果不错。下一步,国资委将会继续支持、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彭华岗强调,开展混改要坚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分类、分层推进,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对推进混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宜改则改,务求改革实效,避免盲目性,避免“一混了之”,同时也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