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电力”)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赛维电力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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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此前,赛维电力持有的公司股份15,229,231股因股权纠纷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现经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赛维电力持有的公司股份14,494,183股采取的保全措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赛维电力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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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后,赛维电力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