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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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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0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27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共9份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原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诉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16,058,000元。2021年5月25日,公司就上述9个案件均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4个案件{案件号为:(2021)琼民终847号、(2021)琼民终850号、(2021)琼民终851号、(2021)琼民终852号}已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二审判决书;剩余5个案件{案件号为:(2021)琼民终839号、(2021)琼民终841号、(2021)琼民终842号、(2021)琼民终843号、(2021)琼民终846号}于2021年1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截止2021年12月29日未收到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四川长虹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2年1月12日至1月17日,公司收到剩余5个案件{案件号为:(2021)琼民终839号、(2021)琼民终841号、(2021)琼民终842号、(2021)琼民终843号、(2021)琼民终846号}的二审判决书。现将上述5个案件二审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剩余5个二审案件的判决结果

  ■

  截至2022年1月17日,上述9个案件公司已全部收到二审判决书,合计涉案金额16,058,000元及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9个二审法院已判决的票据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根据《票据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对上述票据案件履行清偿义务,公司将依法对出票人、承兑人及前手进行追索。上述9个案件目前尚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条件,仅作为或有事项确认,公司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在上述票据案件进展过程中,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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