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5层5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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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柏寿主持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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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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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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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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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达、张曦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投资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