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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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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2-00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6月20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9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

  2019年10月28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源旭投资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1.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475亿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人民币18.9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1.585亿元。

  2020年7月24日,电气投资收到宁夏宁柏基金发出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变更管理人的通知函》,宁夏宁柏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6月21日、2019年10月29日和2020年7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电气投资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电气投资所持有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6.077122亿元为依据,于2021年12月2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宁柏项目”),并于2021年12月8日挂牌期结束。2021年12月9日,电气投资收到股交中心通知,宁柏项目的最终受让方为宁夏宁柏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嘉泽新能。本次转让完成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宁夏宁柏基金的份额。

  2022年1月17日,电气投资与嘉泽新能签署了《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份额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标的:电气投资所持有的拟转让份额(对宁夏宁柏基金人民币49,000万元的出资额)及附属权益。

  2、交易方式:按照股交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股交中心确定嘉泽新能为交易标的受让方,且嘉泽新能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受让交易标的。鉴于本合同项下交易构成嘉泽新能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一部分,在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问询并经嘉泽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3、价款: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60,771.22万元。

  4、支付方式:

  (1)双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嘉泽新能已根据股交中心的交易规则,在本合同签署前已向股交中心支付了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的保证金。

  (2)除上述保证金之外,嘉泽新能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中的人民币42,771.22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股交中心名下的专用银行账户。

  (3)自嘉泽新能按约定支付上述交易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股交中心办理交易价款的结算,并从股交中心转到电气投资指定银行账户。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经嘉泽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合同项下交易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鉴于嘉泽新能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履行有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宁柏项目基金份额转让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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