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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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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0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标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0,441,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5.593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750,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1.2603%。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2,691,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3329%。

  4、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债券名称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2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3债券品种和期限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4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6支付方式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7支付金额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9专项偿债账户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10募集资金的用途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11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12担保安排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13发行债券的承销方式与挂牌转让安排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14决议的有效期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2年1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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