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有媒体在网络发布题为《上海建工2021年新签合同额同比增14.4% 截至三季度末总负债近1.1万亿》的文章。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现予以澄清说明。
●经核实,上述报道部分内容存在差错。公司财务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发布题为《上海建工2021年新签合同额同比增14.4% 截至三季度末总负债近1.1万亿》的文章,文章中提到如下情况:
1、“资产及负债方面,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上海建工总资产约1.4万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26万元,非流动资产约1357亿元;总负债1.09万亿元,其中流动负债约8010亿元,非流动负债2899亿元。”
2、“…上海国资委通过上海国盛集团(22.89%)和上海建工集团(30.19%)持有其53%的股份,两家公司均为上海国资委全资所有。”
二、澄清声明
公司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了认真核实,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针对上述报道作如下澄清说明:
1、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3,396.9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641.04亿元,非流动资产755.88亿元;总负债2,893.7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199.18亿元,非流动负债694.53亿元。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30.19%的股份,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88%的股份。
公司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相关公告准。公司近期财务数据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建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666号B楼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李胜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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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张博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