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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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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2-005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现金购买深圳天润达持有的天玑智谷51%的股权;2021年9月28日,天润达持有的天玑智谷51%的股权已过户至康达瑞信名下,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增加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业务,快速切入电子信息显示终端这一战略性新兴行业,天玑智谷作为电子信息显示终端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C认证等,且多款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细分领域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行业地位。

  电子信息显示终端主要为液晶屏整机,具体产品主要可分为显示器产品及IOT智能显示终端两大系列,其中,显示器产品可涵盖家用/商务办公显示器、专业电竞显示器、专业设计显示器、专业金融显示器及工控显示系统等子系列;IOT智能显示终端产品可涵盖交互式白板一体机、DID拼接墙、电子课桌、数字标牌、智能家居子系列等,具体如下图所示:

  ■

  图一、显示器产品图                       二、IOT智能显示终端

  公司通过不断改善升级工艺流程,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制造模式。公司拥有3条LCM组装生产线、4条整机组装生产线,可生产无边框机种制程,产品尺寸覆盖17英寸-86英寸,能满足各种机种的生产需求。

  未来,公司将以提供电子信息显示终端整体解决方案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加大产品研发储备,强化产品交付能力,不断开拓进取,将公司业务提升到新的高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樱华医院主要开展全科医疗服务。2020年以来,公司医疗服务业务开展受到新冠疫情的一定影响,2021年度,樱华医院实现收入4,265.26万元,公司医疗服务业务及经营业绩正逐步恢复。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威亿龙主要开展舞台美术视觉呈现、视觉工程制作实施等相关业务,由于新冠疫情对行业整体影响较大,业务发展缓慢,但其业务整体占比较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0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1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44,935 股新股,由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2021年1月6日,前述247,644,935股新股已登记完成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001号公告)。本次发行前,湖北资管接受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64,387,683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总股本7.8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00%)。本次发行完成后,湖北资管持有公司股份247,644,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08%。公司控股股东由西藏麦田变更为湖北资管。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湖北资管。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雪峰、张子若夫妇变更为湖北省国资委(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001号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林先生、张红先生、姜颖女士为董事,其中,张红先生、姜颖女士为独立董事;选举唐从虎先生为监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彭振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004号、2021-003号公告)。同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选举赵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邹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召开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唐从虎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005号、2021-006号公告)。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以现金购买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达”)持有的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天玑智谷”),本次购买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44号、2021-045号公告。

  2、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61号、2021-062号公告。

  3、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67号公告。

  4、2021年9月28日,天润达持有的天玑智谷51%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康达瑞信名下,交易双方已完成了天玑智谷51%股权的过户事宜,天玑智谷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21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和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四、关联交易事项

  1、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4.80%,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48号、2021-049公告。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58号公告。

  2、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因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向其股东天润达申请借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年利率为4.968%,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72号、2021-073公告。

  3、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6.10%,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75号、2021-076公告。

  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80号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林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2-00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6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2】第14-0000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4,590,261.3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5,092.93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26,482,886.66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2021年度无利润可分配,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2月11日下午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6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至2022年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东湖国贸中心A座30楼3012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和议案4已经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2月9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七、 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95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八、 备查文件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至2022年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2-00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16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从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7,644,935股,每股发行价为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644,935.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144,517.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38,500,417.8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14-0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

  注:按照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0年12月22日一次性全额转入公司控股子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武侯支行(监管银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上述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0年12月22日全额转入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一般账户,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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