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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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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048,38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2号),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0,000股,并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2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3名股东,分别为宁波燕创惠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然投资”)、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泰投资”)、蒋红娣。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7,048,385股,将于2022年1月20日(周四)全部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2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5%。

  本次限售股份形成后至今,本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 持有公司5%股份以下的公司股东惠然投资、康泰投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首次公开发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蒋红娣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048,38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六、 股本结构变动表

  ■

  七、 备查文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建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券商及其他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授权主体: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

  ●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本次投资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相应失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 现金管理概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五) 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

  (六)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风险评估,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公司资金部人员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减少公司及其子公司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注:2020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及其子公司将该类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自有资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其子公司收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

  六、备查文件

  1、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1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150,281.51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ZF1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12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850.38万元,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9,070,609.01元(均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支付的情况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己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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