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钱森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钱森力先生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计划自2021年9月29日起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268,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6%。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前,钱森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73,0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钱森力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森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26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前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钱森力先生
2、减持前股东的持股情况:钱森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73,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权益分配所获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钱森力先生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1026.8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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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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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4、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未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钱森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