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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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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112万元。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榛夫因与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所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使用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16: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112万元。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马银良因与广州市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所以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112万元。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关联监事马银良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X2QH0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63之中科研办公楼217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马银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

  营业期限:2020年10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579,358.8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25,131.81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9,090.78元,净利润为-250,698.5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为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2294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西北部(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7,626,163.5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1,179,987.43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853,282.06元,净利润为-29,870,925.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65L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永利东街33号203房

  法定代表人:陈明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营业期限:2018年3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30,515.0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14,613.21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172,404.48元,净利润为314,613.2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明星之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东南部101房

  法定代表人:温昌发

  注册资本:3,2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

  营业期限:2003年9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7,129,688.1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5,301,311.25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794,793.31元,净利润为9,191,363.4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为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1989年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5,456,555.0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2,235,016.24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为10,084,313.6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邹榛夫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因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使用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1号《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32,715,375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8.75元,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999,988.75。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625,203.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74,78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和实施主体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30.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436.4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80,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30,000吨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委托理财产品16,548.91万元包含在此次循环使用额度内。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期限内滚动使用现金管理额度。

  (五)实施方式

  1、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6,548.91万元。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二)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维护股东的权益。

  五、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6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集泰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集泰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1号《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32,715,375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8.75元,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999,988.75。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625,203.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74,78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和实施主体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30.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436.4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80,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30,000吨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决议,公司实际使用了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额度15,000万元,法定使用期限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补充流动资金概述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LPR)3.80%来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80万元左右。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投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也不会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将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继续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集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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