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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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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JIE PAN先生、于泳群女士、张辉阳先生、徐洲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江丰”)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为了进一步满足日本江丰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以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日本江丰向银行机构申请10亿日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亿日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江丰”)因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银行机构申请10亿日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亿日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2、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KFMI JAPAN株式会社

  企业法人编号:0100-01-191686

  住所: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二丁日2番1号

  成立时间:2018年5月7日

  可发行股份数:100万股

  已发行股份数:3万100股

  资本金额:3亿100万日元

  会长:姚力军

  经营范围:用于电子工业、精密工业的薄膜制造关联产品的进口和销售;铝、钛、铜等非铁金属的出口;强化塑料纤维及加工产品的进出口销售;橡胶、塑料材料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和销售;国际企业咨询业务;企业投资业务及以上项目附带关联的所有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系:日本江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保证的主债权:银行贷款10亿日元。

  3、保证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有效。

  具体担保内容以与银行机构协商确定后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本江丰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为了进一步满足日本江丰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以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日本江丰向银行机构申请10亿日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亿日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5.1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不包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2,984.40万人民币(包括7,450万人民币和10亿日元,日元汇率按100:5.5344折算),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2.0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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