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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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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联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科素化(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联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签署的《联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作为推进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暂不涉及具体投资标的,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交易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能源”)与中科素化(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素化”)签署《联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签署旨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联合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组合优势资源、联合投资,在海外锂资源产业链进行深入合作布局,并积极参与海外盐湖锂资源的投资、并购或通过技术开发利用获得锂产品。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科素化(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永安街143号镇政府办公楼415室-3724(太师屯镇集中办公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MA01L3DF6D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朝勇

  成立日期:2019-06-28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动画设计;销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承包;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北京素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中科素化80.00%股权,杨朝勇持有中科素化10.00%的股权,王小清持有中科素化10.00%的股权。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中科素化(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本次联合战略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根据甲乙双方就海外锂资源布局与投资环境的综合研判,双方明确2022年投资或并购项目的目标区域为阿根廷,争取成功投资或并购1-2个盐湖或通过技术改进锂资源产能线获得锂产品,成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合作协议;对于南美区域其他国家包括但不限于玻利维亚、智利的项目,仅限于关注通过技术改造提升锂资源产能线的合作机会,现阶段暂无项目整体并购计划。

  2、合作模式

  2.1甲乙双方成立国内筹备组,专项负责阿根廷项目拓展事宜;

  2.2乙方作为国内筹备组的代表,负责海外项目考察、项目分析、拟定项目投资或并购计划,以及项目设计、建设、开发、运营等工作的前期方案,处理公共关系等事宜,负责每周向国内筹备组汇报工作进展,提交相关议案;

  2.3针对乙方拥有的阿根廷锂矿资源相关信息,甲方享有排他期权利,排他期限与协议期限保持一致,在排他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接洽、谈判或达成任何约定、协议;

  2.4投资、收购盐湖锂矿或托管运营产能线的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勘探、设计、建设、技术改进、运营托管等,具体项目“一事一议”。

  2.5待投资、并购或合作项目确定后,双方将共同出资在海外成立合资公司承接相关项目,其中甲方出资比例不低于65%且不高于90%,乙方出资比例不低于10%且不高于35%。待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时,甲方同意收购乙方股份,收购金额以当年项目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市盈率(参考当期同类型上市公司)为基准计算所得,具体收购方案另行约定。

  2.6甲方在阿根廷的其他项目如需合作运营团队,在同等条件下,若乙方满足甲方合作需求,甲方同意乙方享有优先合作的权利。

  3、乙方的职责

  3.1乙方充分发挥自有渠道和自身人才团队优势,开展阿根廷区域内盐湖锂矿项目和产能线(包括但不限于:初级勘探项目、新建项目、在产扩能项目)的搜集、甄选、评估、设计、建设、运营、技术改进、托管等;

  3.2乙方负责搜集相关项目情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阿根廷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项目投资边界、项目审批、项目竞购对手分析等,负责完成阿根廷盐湖锂矿投资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工程造价等基础调研;

  3.3乙方定期向国内筹备组提供预选方案,同时提供相关投资分析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源状况、建设周期、投入成本、运营计划、技术方案、实施建议、合适的投产节点、运营三年后的收益分析、收购资金成本等,以便国内筹备组共同讨论投资、并购或合作的可行性并做出决策。

  4、甲方的职责

  甲方在国内牵头成立双方共同组成的国内筹备组,按照工作计划参与共同分析项目投资分析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安排补充尽调,给出决策意见。

  5、费用组成

  5.1合资公司成立前,甲方承担前方工作小组成员的人工成本及差旅费用,以上费用须向国内筹备组提前报备并于每月20日前提供相关发票;

  5.2合资公司成立前,甲方承担事先经国内筹备组批准的项目所需的向第三方支付的服务、咨询等费用;

  5.3合资公司成立后,所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另行约定);

  5.4合资公司成立后,甲方同意视投产三年后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支付乙方专项奖励,具体方案另行约定。

  6、保密

  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各方不得将本框架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各方协商中达成的事项向现有股东、投资者、相关律师、会计师、公司高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不包括股权结构调整的新股东)披露,各方应监管机构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除外。

  7、合作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作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开发清洁能源、高效利用能源和追求绿色GDP为己任,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与新能源产业。公司积极贯彻“135战略”(即看透一年,看清三年, 看见五年)及“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规划目标,立足于西藏地区首个盐湖锂矿捌千错项目,公司将不断寻找新的合作机会。同时,公司将积极加大拓展南美锂矿资源储能力度,规划在未来几年内建设形成上规模碳酸锂当量的生产线。

  中科素化为北京Maison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员企业,以新能源产业上游资源提取利用技术开发服务及项目投资为业务方向,发挥Maison, Worley Parsons, Baker Hughes等头部国际工程技术公司全球化的战略合作与业务协同优势,为全球新能源上游战略资源的获取和开发利用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为加快实现公司的海外锂资源储备计划,发挥合作双方资源与优势,双方在新能源之锂资源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建立双方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次合作均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战略理念,以获取阿根廷盐湖锂矿资源及投资建设与并购既定规模锂资源产能线为目标,双方将积极开展相关盐湖锂矿资源信息收集研究、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及相关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等工作。

  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推进海外锂资源产业的需要,符合双方共同的发展愿景,是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将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及2060年碳中和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1.2020年5月24日,公司与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与战略投资者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及徐青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与战略投资者徐青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及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该协议已终止。

  2.2020年6月5日,公司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该协议尚在诉讼中。

  3.2021年9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凤英、钟秀芳、李松彬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阿里地区辰宇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上述协议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

  4.2021年10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西藏阿里锂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目标公司股东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刘燕、柳拓、加布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月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推进项目建设中。

  5.2021年10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西藏和锂锂业有限公司及其目标公司股东黄良标、余飞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上述协议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

  6.2022年1月5日,公司子公司西藏阿里锂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行政公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2022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捌千错盐湖项目暨与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上述协议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因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长赵辉认购66,137,566股导致其持股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公司目前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是对各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业务以另行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约定为准。框架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联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报备文件

  1.《联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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