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因立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为更好的完成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原拟项目合伙人蔡晓丽女士不再担任贵公司2021年报项目合伙人,拟指派安行先生担任项目合伙人、李强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原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帆先生不再担任贵公司2021年报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指派张家辉先生担任贵公司2021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变更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安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强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