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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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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可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向上修正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达到3,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④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⑤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⑦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2)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提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3)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出质人徐伟建、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韩元再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内,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违约责任

  (1)可转债违约情形

  ①在本次期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②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本预案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次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③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次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次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④在本次可转债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⑤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⑥在本次可转债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当期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的当期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债券发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次可转债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存续期限、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过程有关的一切协议、申请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4、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等;

  5、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债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除第5项、第9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意公司对以上4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7,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7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并同意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48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22.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094,1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2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6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余额及因存放产生的利息减去支付手续费后的净额。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972.8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0 号《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的实际情况,本着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5,000万元。增加后公司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2.10亿元,其中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1.50亿元,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 1亿元,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购买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48,800.00万元,累计收回本金148,800.00万元,累计实现收益1,397.3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其中“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19年12月;“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9月延期至2019年12月。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历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将有利于公司更具效率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更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 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存在差异:

  公司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述项目均未办理产线验收,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和谨慎投资的原则,在项目整体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暂不计算各期实际效益。公司在本报告中修订了相关内容,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公开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效益: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将于项目建成后第 3 年达产,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47,939.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497.00万元;

  注2: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承诺效益: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将于项目建成后第2年达产,达产后预计将年新增年销售收入30,25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771.00万元;

  注3:截止2021年9月30日,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尚在建设期;

  注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上4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87,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87,000元。鉴于注销股份数量占比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要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2年1月14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2、申报地点: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大元泵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

  4、联系人:俞文

  5、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6、传真号码:0576-86425218

  7、邮政编码:317523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672.62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48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22.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094,1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2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5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1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沪”)进行增资,合肥新沪所获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肥新沪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合肥新沪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目前,公司在使用与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与银行、保荐机构所签订的相关监管协议,未发生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二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延期后,公司“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为2019年12月31日。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18-058号公告。)

  2020年04月28日,公司召开的二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二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延期后,公司“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0-013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建设目标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5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5日,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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