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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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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宝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发布了南方宝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 A类基金简称:南方宝昌混合A,基金代码:010230;C类基金简称:南方宝昌混合C,基金代码:010231,请投资人留意。

  一、根据上述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的募集结束日期为2022年1月18日,即2022年1月18日仍然接受认购申请,投资人须于各销售机构约定的认购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2022年1月19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二、参与本基金认购的销售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上述代销机构中,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余代销机构均同时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苏宁基金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苏宁基金将自2022年1月13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22年1月13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苏宁基金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苏宁基金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苏宁基金客服电话:95177

  苏宁基金网址:www.snjijin.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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