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
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号),出具日期为2022年1月5日。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