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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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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长动         公告编号:2022-003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根据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动漫”或“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8月12日作出(2021)闽02破预2号《通知书》,决定对公司预重整进行登记。2021年10月13日,厦门中院作出(2021)闽02破预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在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积极协调各方,竭力推进公司预重整各项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现将预重整的进展情况公告并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进展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告了《关于召开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临管发字013号),通知公司全体债权人暨出资人拟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预表决。

  2021年12月14日,鉴于部分债权人无法在原表决期限内完成内部决策程序,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参与表决的权利,临时管理人经与公司研究决定将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延期至2021年12月22日召开,并公告了《关于延期召开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临管发字018号)。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因部分债权人无法在原定预表决期限内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向临时管理人提出书面延期预表决申请,为充分尊重与保障债权人权益,保障预表决结果的公正性与稳定性,会议预表决延期至2021年12月29日20时30分,并公告了《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延期的通知》(临管发字022号)。

  2021年12月29日,因部分债权人仍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对重整计划草案投票表决,并向临时管理人再次提出书面延期预表决申请,为充分尊重与保障债权人权益,保障预表决结果的公正性与稳定性,经长城动漫与临时管理人、部分债权人沟通协商,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17时止。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暨出资人组会议,与会出资人经审议通过了《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临管发字024号《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延期的通知》,《重整计划草案》预表决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17时止。截至上述期限届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本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后经公司与未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由该部分债权人再次表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仍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尚未获得债权人预表决通过

  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的规定,债权人、出资人在预表决中的表决意见、对重整计划草案出具的书面意见和纳入重整计划草案的协议,在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对其具有拘束力。经预表决或征求书面意见,各表决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比例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应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和预表决、书面意见、协议等书面材料。指定了临时管理人的,临时管理人应当就组织、协商、草拟和表决、征求意见、协议等情况和审查意见提交书面报告。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及相关各方虽经努力,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预表决通过。公司将继续与各债权人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协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能否获得债权人预表决通过尚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能否顺利完成破产重整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能否被受理、公司是否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不论公司最终是否完成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同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公司被受理破产重整,公司股票也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且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未能进入重整程序或者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亦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

  预表决情况的通知

  临管发字027号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暨全体债权人: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根据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动漫”或“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8月12日作出(2021)闽02破预2号《通知书》,决定对公司预重整进行登记。10月13日厦门中院作出(2021)闽02破预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

  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在临时管理人的主持下,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会议对《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并预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第二款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第四条之规定,结合长城动漫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议不设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设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预表决。

  根据临管发字024号《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延期的通知》,《重整计划草案》预表决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17时止。截至上述期限届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本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公司与未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协商,《重整计划草案》仍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本次会议及以书面方式征求意见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1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共1家,占本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1,813,009.82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预表决结果:通过。

  二、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会议及以书面方式征求意见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58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共48家,占本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82.76%,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22,648,470.81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54.53%。

  普通债权组预表决结果:未通过。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1.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的规定,债权人、出资人在预表决中的表决意见、对重整计划草案出具的书面意见和纳入重整计划草案的协议,在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对其具有拘束力。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法院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整应当履行必要的前置审查手续;公司在预重整后如需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将全面监督公司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长动         公告编号:2022-004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及公告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及公告文件基本情况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动漫”或“公司”)临时管理人于2022年1月11日向公司送达了《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预表决情况的通知》(临管发字027号)。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预表决情况的通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尚未获得债权人预表决通过

  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的规定,债权人、出资人在预表决中的表决意见、对重整计划草案出具的书面意见和纳入重整计划草案的协议,在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对其具有拘束力。经预表决或征求书面意见,各表决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比例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应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和预表决、书面意见、协议等书面材料。指定了临时管理人的,临时管理人应当就组织、协商、草拟和表决、征求意见、协议等情况和审查意见提交书面报告。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及相关各方虽经努力,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预表决通过。公司将继续与各债权人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协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能否获得债权人预表决通过尚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能否顺利完成破产重整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能否被受理、公司是否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不论公司最终是否完成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同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公司被受理破产重整,公司股票也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且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未能进入重整程序或者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亦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长城动漫临时管理人接收材料回执单》。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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