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兴业银行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2022年1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兴业银行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2022年1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兴业银行公告或通知为准。相关基金原费率请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官方网站,浏览或下载旗下基金代销机构表,了解兴业银行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详细的情况。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兴业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日常申购之日起,同时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以兴业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咨询方式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官方网站:www.cib.com.cn

  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官方网站:www.swsmu.com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兴业银行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费用,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相关手续费、赎回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2、相关业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相关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兴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兴业银行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银河证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一致,2022年1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2726,C类份额基金代码:012727)新增银河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等业务。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银河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咨询方式: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官方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

  官方网站:www.swsmu.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1、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A 类、C 类基金份额目前仍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修改分红方式。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2022年1月14日(含当日)前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月18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22年1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2年1月19日起可查询、赎回。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 (免长途话费) 或021-962299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