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授权期限内以累计发生额计算),滚动投资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0-26)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0-35)。
一、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总协议》,使用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347天期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1-02)。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20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6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907.74万元。
二、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与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签订《国泰君安期货星辰2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5亿元购买国泰君安期货星辰2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尚未到期。
三、备查文件
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