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雪松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5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以4.57亿元受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债权4.96亿元(以下简称“华融融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置业”)、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松旅”),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为还款人,公司关联方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为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融资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辉创世”)、仁华置业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不动产权为本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康辉创世100%股权为本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作为保证人,为本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11月1日,公司将持有的西安天楠90%的股权转让给雪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开”),西安天楠成为公司关联方,此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因华融融资为其提供的担保形成关联担保。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继续为华融融资(包括关联方西安天楠)提供担保,直到办理解除担保手续之日。同时,雪松文开出具《反担保函》,为西安天楠应还款债务金额提供保证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和2020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和《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债务中已到期38,510.00万元,其中,关联方西安天楠19,200.00万元,子公司19,310.00万元。公司和关联方正在办理相关债务的还款和展期手续。待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雪松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42号)。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11月15日和12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和058)。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