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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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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2年1月7日、2022 年1月10日、2022 年1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累计跌幅偏离-23.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由于谈判期间原矿价格及外部宏观环境波动较大,交易双方始终无法就最终的收购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由于签署正式协议所必需满足的全部前置条件尚不具备,正式协议的签订也存在实质障碍。综合以上情况,双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按市场价条件允许情况下,向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年度总量不低于60万吨,月度供量不低于5万吨的含锂原矿石(0.3%-0.5%);合同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 经查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正在统计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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