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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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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跨周期调节稳外贸 15条政策措施落地
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
● 本报记者 倪铭娅

  ● 本报记者 倪铭娅

  

  中国政府网1月11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提出1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稳外贸。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外贸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增多,外贸运行基础并不牢固。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跨周期调节,助企纾困特别是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努力保订单、稳预期,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意见》提出15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等的保障力度。加大出口信贷支持力度,重点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二是进一步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积极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鼓励金融机构以市场运作方式加大对各类企业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支持,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进口类别,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三是缓解国际物流等外贸供应链压力。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加强国际海运领域监管,在多双边场合呼吁共同畅通国际物流。做好大宗商品进口工作,积极保障大宗商品国内供给。加快推进贸易调整援助。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作为稳外贸重要抓手。(下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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