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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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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2-00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9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 年1月27日(星期四)14:00 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 27日(星期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1月2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15-9:25, 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20日,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1月20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文蕾

  电话:0510-87688832

  传真:0510-87681155

  电子邮箱:jsgk@jsgaoke.com

  邮编:214244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2)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78”;投票简称为:“ZSGK”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在1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 委托人名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为: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1,股东可以将票数在1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直接打“√”表示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给候选人。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2-00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张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聘任的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程国鹏先生任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张军先生的辞职原因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名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

  程国鹏先生简历:

  程国鹏先生,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历任金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部部长;苏州吴越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苏州吴中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市吴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程国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国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程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程国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张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张军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张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近三年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蔡桂如    张雅    吴燕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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