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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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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2-00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

  2.重大事项情况。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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