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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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未超过本集合计划净资产的5%,不构成本集合计划的重大关联交易。针对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盈利或最低收益。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集合计划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集合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集合计划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集合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