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亮彩”)与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鲍奇一、黄慧超、赵兰忠、董滨、邵珩、周婧凡签署了《宁波鹏欣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并共同投资宁波鹏欣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上述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合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616万元,其中东方亮彩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13%
关于上述合作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
近日,公司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宁波鹏欣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宁波鹏欣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编码:STM608
二、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