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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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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暂不提前赎回“国微转债”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已触发“国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期间,在“国微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国微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国微转债”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国微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已触发“国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本次暂不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期间,在“国微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国微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673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

  根据相关规定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国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7.78元/股,发行至今未发生对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目前转股价格仍为137.78元/股。

  二、“国微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国微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国微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37.78元/股)的130%(即179.11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国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国微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前赎回“国微转债”的议案》。鉴于“国微转债”自2021年12月17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较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期间,在“国微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国微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国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国微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国微转债”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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