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06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视频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杜小平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杜小平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杜小平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

  会议同意提名尚多旭为补选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尚多旭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补选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尚多旭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尚多旭为补选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㈡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㈢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今日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

  补选董事候选人

  个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尚多旭,男,1986年3月生,中共党员,杜兰大学金融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甘肃省金昌市人。曾任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投融资管理中心经理,海南海岛一卡通汇营销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海航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事业部财务事务中心副总经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东北电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东北电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0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7日,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补选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杜小平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杜小平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杜小平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

  会议同意提名尚多旭为补选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尚多旭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二、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尚多旭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尚多旭为补选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补选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

  补选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尚多旭,男,1986年3月生,中共党员,杜兰大学金融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甘肃省金昌市人。曾任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投融资管理中心经理,海南海岛一卡通汇营销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海航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事业部财务事务中心副总经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东北电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东北电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08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会议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⒈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2年1月24日14:50。

  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7日

  ㈦出席对象:

  ⒈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公司2016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该次交易所获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该等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未按协议履行股份补偿的股东,其所持应补偿股份将受到权利限制,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放弃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⒉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⒊公司聘请的律师;

  ⒋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会议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选举尚多旭为公司董事。

  ㈡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㈠仅选举一名董事,无需采用累计投票;议案㈡为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前述公告刊登于2022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大会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

  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登记时间

  2022年1月20日9:00—12:00,14:00—17:00。

  ㈢登记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5层董事会办公室。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㈤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部门: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电话:029-87363588

  会议联系传真:029-87363558

  会议办理登记信函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5层

  邮政编码:710004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许珂、高晶晶

  ㈥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㈠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4”

  2.股票简称:“大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子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㈢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本人(本单位)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本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0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申请撤销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4.14条的规定“符合第14.4.12条、第14.4.13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于相关情形出现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可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已于2022年1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即《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规定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公司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前述风险警示的叠加情形,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大集”。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14.4.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供销大集”改为“*ST大集”,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因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情况

  2021年2月10日,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24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债权人会议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确定表决截止期限为2021年10月20日。截止表决期满,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3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1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海南高院提交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请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收到了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三、部分风险警示相关情形已消除的情况

  公司通过执行《重整计划》,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随着债务危机的化解,公司将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也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3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同时,公司委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公司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前述风险警示的叠加情形,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大集”。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