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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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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0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8日和2021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6日10时至2022年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7,880万股股票,现将拍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于2022年1月7日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1)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H3006于2022年1月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万连步持有的ST金正股票(股票代码:002470)43,800,0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9,162,120(壹亿壹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壹佰贰拾元)。

  (2)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B4730于2022年1月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万连步持有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70)35,000,0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5,109,000(玖仟伍佰壹拾万零玖仟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拍卖标的成交余款缴纳、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是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拍卖前,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6,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8%,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53,374,5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9%。如本次公告拍卖股权划转完成后,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变更为157,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万连步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变更为1,274,574,5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9%。

  3、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号),目前公司正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积极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涉及权益变动时,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司法拍卖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0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暨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7日收到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鲁71执1号)及《执行裁定书》((2022)鲁71执1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执行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万连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于2022年1月4日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万连步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亿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于 2022 年 1 月7日通过查询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并与开户银行联系确认,获悉贵州金正大名下的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本次贵州金正大5个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被司法冻结,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与各债权人的协商沟通,积极推进债务风险化解;与账户冻结方债权人沟通尽快解除相关银行账户的冻结。

  2、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3、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关注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2022年1月7日,上述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10,815,548.0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0.32%,在被冻结账户解除冻结之前,公司及贵州金正大尚不能排除后续其他银行账户或被冻结的情形。

  2、贵州金正大部分账户被冻结事项对公司后续债务风险化解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事态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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