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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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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4,189,94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彭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和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计7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54,189,941股,发行价格5.37元/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期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预计于2022年1月13日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彭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和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计7家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4,189,94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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