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6月2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方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方威先生控制公司股份1,096,479,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6%。其中,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76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通过间接控制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8,716,021股(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4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在此期间,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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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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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在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5日期间累计发生换股50,963,346股,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7日、9月14日、9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截至2021年9月30日,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27,879,011股(包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持股比例33.76%。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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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