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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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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2- 003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1年度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8,730.00万元。

  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授信最高债权额度为14,00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鹏新材、公司董事长王平卫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担保金额为14,00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截至目前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5,5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孙梅春。

  4、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 2000年10月20日。

  6、主营业务:铷、铯盐、高纯碳酸锂、氟化锂、锂盐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品贸易。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鹏新材总资产为111,037.35万元,净资产为78,479.18万元,负债总额为32,558.1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9,592.32万元,利润总额为26,024.26万元,净利润为21,762.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东鹏新材总资产为162,311.81万元,净资产为109,074.04万元,负债总额为53,237.78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5,190.32万元,利润总额为36,407.56万元,净利润为30,594.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东鹏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王平卫先生

  1、名称:王平卫。

  2、职务:公司董事长、总裁。

  3、性别:男。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242324。

  3、成立日期:1999年6月2日。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5号613室。

  5、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6、注册资本:31814.0482万元。

  7、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制品;固体矿产勘查、开发;勘查工程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遥感地质调查;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钻井;矿业投资;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境外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限外埠分公司使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91,994.67万元,净资产为316,610.57万元,负债总额为174,720.7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7,570.98万元,利润总额为19,172.54万元,净利润为17,426.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62,477.79万元,净资产为373,532.76万元,负债总额为188,945.03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39,492.85万元,利润总额为39,028.92万元,净利润为29,995.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合同编号:A0455352112230013),授信最高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鹏新材、公司董事长王平卫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14,00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实际受益人是本公司,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3,3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63%;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70,492.19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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