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27,533,125元增加至1,612,420,134元,因此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7,533,125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2,420,134元”,和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将“公司股份总数现为627,533,125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现为1,612,420,134股,均为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形式调整出资人权益,转增股份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普通债权。具体方案为:以公司原总股本627,533,125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约15.6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984,887,009股股份,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1,612,420,134股。2021年12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相关转增股本已于2021年12月9日上市。2021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广州浪奇破产重整程序。因此,公司总股本由627,533,125股变更为1,612,420,13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27,533,125元增加至1,612,420,134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本信息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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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沿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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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2年2月10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1年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lonkey.com.cn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2、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浪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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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因此,公司股票因前期被依法受理重整申请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仍因2020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和公司2020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21年12月,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管理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交了《关于广州浪奇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及申请书,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广州浪奇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提请广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随后,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1破282-3号],广州中院裁定确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股票因前期被依法受理重整申请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仍因2020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和公司2020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仍涉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1、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8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公司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之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关于广州浪奇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民事裁定书》[(2021)粤01破282-3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