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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审议《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22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贸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二、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公司有经营的品种。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公司经营产品所对应的商品期货品种。

  3、拟投入资金

  贸易公司在2022年的期货保证金总额度是人民币1.5亿元,可滚动使用。若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保证金超过1.5亿元,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2年1月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白糖、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贸易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期货审核小组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措施

  贸易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贸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七、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贸易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贸易公司”)2022年度在不超过6亿美元额度内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贸易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贸易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预计开展的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概述

  贸易公司本次拟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其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贸易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基础业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2年1月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该项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履约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准备情况

  贸易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其次贸易公司已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并及时跟进业务进行情况,建立了异常情况报告机制,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贸易公司已经和多家合作银行签订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并匹配相关授信额度,具备继续开展该项业务的资质。

  六、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汇率波动等原因导致需提前交割或平仓远期结售汇头寸时,公司需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交割远期售汇头寸或支付平仓损失,存在临时大额资金需求,对公司自身现金流动性可能造成挤兑;

  3、操作风险:贸易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履约风险: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5、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七、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已建立《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对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2、与基础业务相匹配,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的交易规模;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远期结售汇价值分析

  依据公开市场报价信息分析确定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确认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远期结售汇业务反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专项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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