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06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累计向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6,4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6,4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用于办理授信业务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用于办理授信业务的担保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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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合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 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3,20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14.1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0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银河先生持有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密尔克卫”)股份44,073,29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6.7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银河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80,3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陈银河先生发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银河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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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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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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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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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陈银河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投资的合伙份额,也不由发行人、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投资回购本人所持股份和合伙份额。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超过锁定期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如果未来本人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减持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1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本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为确保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性措施:
如果本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股票的事实的,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自本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股票的事实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继续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陈银河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