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18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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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德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郑立平女士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巫毅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南纺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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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南纺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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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南纺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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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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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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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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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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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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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04,601,069股股份,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816,912股股份,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192,030股股份,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084,510股股份,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白雪、吴倩芸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和第十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南纺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遵照《南纺股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同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及相关单位人员、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