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1,500万元美元(折合9,566.85万元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外合盈”存款业务、信银理财日盈象天天利1号C款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0天(挂钩汇率看涨);
● 委托理财期限:61天、无固定期限、1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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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了本次委托理财,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外合盈”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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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银理财日盈象天天利1号C款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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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0天(挂钩汇率看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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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均为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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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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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