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7.7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第三期)》(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
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63%,最高成交价为15.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0元/股,成交金额为29,871,48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第四期)》(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
截至2021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80%,最高成交价为11.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2元/股,成交金额为20,657,66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第三期及第四期回购股份共计3,8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42%,成交总金额为50,529,158元(不含交易费用),两期回购均价约为12.96元/股。公司用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3,899,100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2022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899,100股已于2022年1月6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5442%。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30,334,998元,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出资8,402,400元,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7.70%;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为21,932,598元,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2.30%。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员工实际认购份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包括研发、销售、生产、管理等)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或关键岗位员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2年1月6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锁定期满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考核结果分两期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各为50%。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2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份3,899,100股,已于2022年1月完成全部标的股票过户。锁定期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公司最终确认总费用预计为2,019.73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2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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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