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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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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64名(不含预留部分及预留代为持有人),实际出席持有人61名,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7,252,760.00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含预留份额)的82.4508%,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含预留份额)的97.1831%。

  由于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已自愿放弃其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本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421,600.00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表决。因此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13,831,160.00份。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31,16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依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3,831,16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宋凯先生、陈婷婷女士、罗冰清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人员未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3,831,16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

  同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罗冰清女士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7)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0)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11)持有人会议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3,831,16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

  三、备查文件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锋龙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6)。2021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80,07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0%,最高成交价为14.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1,804,558.1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180,077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三)购买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账户股份的价格为6.58元/股,为公司回购股份均价(13.15元/股)的50.04%。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2,092.4907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092.4907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20,924,906.66元,实际认购份额为20,924,906.66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180,07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6.58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代为持有本计划预留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但享有相应的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仅为预留份额代持而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该些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据此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会议同意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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