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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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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54.55%,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18,6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5.50%,占公司总股本的41.18%。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67.72%,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26,88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6.54%。

  ●郑州瑞茂通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目前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郑州瑞茂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

  本次解质押股份部分用于后续质押,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授信提供增信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郑州瑞茂通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郑州瑞茂通股份质押业务全部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郑州瑞茂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以上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3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担保情况:币种:人民币

  ■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控股装备”)持有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瑞能源”)50%的股权,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瑞茂通和晋能控股装备按照持股比例为晋瑞能源提供担保。

  2、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晋瑞能源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开发区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日照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年日银开发区高保字第1229003号,公司按50%的持股比例在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晋瑞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晋能控股装备按50%的持股比例为晋瑞能源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秦皇岛路18号地质科技大厦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黄欢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2-二甲苯、1,4-二甲苯、2-甲基-1,3-丁二烯、2-甲基丁烷、3-甲基-1-丁烯、苯、苯乙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二聚环戊二烯、环戊烷、环戊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煤焦油、燃料油(闪点〈60°C)、石脑油、石油醚、【石油原油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经营】、松节油、乙醇、乙酸乙烯酯、异辛烷、正丁醇、正己烷、正戊烷、1,3-丁二烯、1,3-戊二烯、2-丁烯、丙烷、丙烯、【天然气、石油气(仅用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乙烷、乙烯、异丁烷、异丁烯、正丁烷、苯胺、苯酚、丙烯酰胺、煤焦沥青、氢氧化钠、乙酸、硝化沥青(以上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经营方式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煤炭、非金属矿及制品、五金交电制品、汽车配件、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国家专项许可项目和禁止项目除外)、生铁、焦炭、橡胶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耗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木制品、润滑油、机械设备及配件、有色金属、纺织原料及产品、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销售;化肥零售;普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财务及经济信息咨询;合同资源管理;货运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524,265,248.72元;负债总额为1,471,126,797.5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71,126,797.57元;净资产为1,053,138,451.15元;营业收入为12,189,805,767.31元;净利润为41,440,194.53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049,175,242.98元;负债总额为2,959,136,358.2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65,818,781.01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59,136,358.20元;净资产为1,090,038,884.78元;营业收入为12,191,246,419.81元;净利润为36,900,433.63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晋瑞能源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晋能控股装备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晋瑞能源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保证人”、“乙方”)

  被担保人: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一、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如果乙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乙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三、甲方因主合同项下贷款所发生的垫款、利息、费用及其他相应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有效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且相应金额不受本金最高额的限制。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借款额度有效期届满日的限制。

  四、若乙方所担保的债权为外币的,在乙方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按照甲方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成人民币。

  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1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均没有贷款逾期情形出现,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86,952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99%。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0,852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89%。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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