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融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9,217,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88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9,193,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777%;

  2、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19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3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19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3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19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3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19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3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19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3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刘佳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2-002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4号)核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20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为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五矿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五矿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持续督导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五矿证券承继,华泰联合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五矿证券指派王佩女士、乔端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华泰联合及王欣欣先生、张志华先生在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佩:法律职业资格,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完成了中钨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五矿股份收购中钨高新财务顾问、深大通恢复上市保荐等项目。王佩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乔端:法律职业资格,获清华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国巴黎政治学院金融与企业战略硕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完成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IPO工作,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等项目。乔端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